一、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宏艺违规吃喝并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陈宏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两次接受他人支付其个人接待餐费,多次收受高档香烟、白酒,折合共计10.84万元人民币。此外,陈宏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陈宏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儋州市政协原四级调研员孙小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孙小旧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0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孙小旧利用担任七坊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个体商人李某在工程项目承揽中提供帮助,收受李某所送的3箱茅台酒、2条软中华香烟和1箱白酒。2023年11月,孙小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三、儋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查一大队二级警长钟赞东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6年期间钟赞东为与时任儋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周有武(已被判刑)搞好关系,谋求在工作上对其关照和帮助,多次借春节、中秋节之机,送给周有武礼金共计1.2万元人民币。2023年12月,钟赞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儋州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管理科科长郑鸿杰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夕,郑鸿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该对象所送的洋酒、红茶、月饼等礼品。2023年11月,郑鸿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